不可諱言地,臉書、推特等社群媒體已經成為新世代最重要的溝通媒介,隨著社群媒體的重要性攀高,各類之前可能沒想過的問題也逐漸浮現,如Ferrari有點諷刺地、正在和一位法拉利的鐵桿粉絲對簿公堂,打一場超過1100萬美金的訴訟官司。
事情的原由須回溯至2009年,當時年僅15歲的Sammy Wasem因為熱愛法拉利,在臉書上自發性地成立了法拉利的粉絲頁(FanPage),並且經營得相當不錯,成長為臉書上最多人關注的法拉利粉絲頁。在2009年當時Sammy Wasem也曾經寫信給法拉利,而法拉利的官方回覆則是恭喜他在短短的時間內就聚集了大量人氣。但如今這原本看來是一段佳話的故事卻變了調,法拉利把Sammy Wasem成立的粉絲頁轉變成官方粉絲頁,並藉此把Sammy Wasem經營管理的權限排除掉,這也成為雙方爭執的導火線。
Sammy Wasem方面表示,法拉利的行為是在摧毀一位孩子的夢想,而且沒有表現出一點點良心上的虧欠;法拉利方面則是表示這起事件和臉書無關、也和單一粉絲無關,而是法拉利不能讓公司的商標或其它智慧財產權成為私人營利的工具。Sammy Wasem方面強調從未利用粉絲頁營利,而法拉利方面則表示品牌商譽受到的傷害難以估計;Sammy Wasem方面表示願意讓粉絲頁成為官方粉絲頁,但希望保有經營管理的權限,否則要向法拉利求償1100萬美金,而這1100萬美金的金額是由Sammy Wasem宣稱累積投入經營粉絲頁花費超過5500小時的工作時數換算而來。
法拉利的案例並非個案,隨著大公司開始把社群媒體當作品牌在網路上的宣傳站,與原本民眾自發在社群媒體上經營的粉絲頁便產生某種程度的衝突。之前可口可樂就是透過雇用粉絲頁的創始人,將原本民營的粉絲頁轉變成官方粉絲頁。而過去曾代表雀巢(Nestle)集團和一位Youtube頻道經營者打官司的律師表示,現在社群媒體能發揮的影響力太大了,大公司開始意識到必須迅速且安靜地處理好這塊媒體的處女地。
回到法拉利的案例,專研網路智慧財產權的律師表示,由於臉書的規定並未限制成立粉絲頁的身分,只要該粉絲頁沒有宣稱自己代表官方,法拉利是沒有權力如此「接管」粉絲頁的。但由於Sammy Wasem方在沒簽訂書面條約之前就同意把粉絲頁轉變成官方粉絲頁,這可能讓Sammy Wasem因此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但法拉利真的想要揹負大公司欺負小庶民的形象來打贏這場官司嗎,則是法拉利在法律層面外必須要考慮的問題。